深圳抖店美工招聘 古代杀婴:溺死,摔死,烧死,老祖宗为啥对亲生骨肉这么狠? | 循迹晓讲

发布日期:2024-07-12 07:31    点击次数:146

深圳抖店美工招聘 古代杀婴:溺死,摔死,烧死,老祖宗为啥对亲生骨肉这么狠? | 循迹晓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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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文章了经常告诫大伙儿,别总沉迷于什么宏大叙事,对帝王将相“迷人老祖”的丰功伟业五体投地,99.9%人穿越回古代大概率会成为被匈奴砍死的小卒子,或者是在基建狂魔打造的长城下累死的劳工。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别说想穿越回去生在未央宫,就是真穿越回去也是极大的几率刚出子宫就要找阎王爷重新投胎,因为刚出生就被父母亲手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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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周朝始祖后稷(姬弃),母亲姜嫄就数次遗弃他,后稷的故事虽为神话传说,但能反映出当时抛弃头胎是一种正常现场 图为明人绘制后稷像

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杀婴儿的习惯,在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的过渡阶段,社会上已经建立了宗族血缘关系,但婚姻还有大量的走婚制习惯,为了保证孩子血脉的纯正性,人们会选择将第一个孩子抛弃或直接用于祭祀活动的牺牲献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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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献祭自己的孩子给神灵是各文明的普遍现象,比如《旧约》中的亚伯拉罕就差点献祭自己的儿子以撒 图为亚伯拉罕献祭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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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被送上了安第斯山峰,献祭于印加神明的14岁“安帕托冰少女”

另外由于古代生产力落后,无法解释一些自然现象,只能用一些迷信思想牵强附会,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出生地点被这些迷信思想所影响,就不可避免的迎来被遗弃被杀死的命运,比如农历五月猛兽毒虫较为活跃,这使得当时人们的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所以人们对于这个月份较为恐惧和忌惮,因此五月被称为“恶月”,而五月初五则是“恶月”中的“五毒日”,这一天出生的孩子要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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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影视剧中孟尝君形象

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就是这一天出生的,他父亲听说后就命令把孩子扔掉,但是孟尝君的母亲舍不得孩子,于是便将其安置在别院抚养,等到孟尝君长大后,母亲才将他领到老爹面前认亲。宋徽宗也是五月初五出生的,他本人对于这个生日十分避讳,给自己改了户口本把生日写成十月初十。

等到先秦时期中国社会进入稳定阶段,这个时候杀婴主要是出自社会现实,那就是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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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影视剧中汉武帝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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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精壮的汉子穿越回去大概会成为汉武帝成就不世之功路上的枯骨罢 图为某平台上对于汉武帝的评价

在古代,咱们老祖宗不仅要为吃喝发愁,为无穷尽的徭役发愁,还要为巨额赋税发愁,其中重中之重就是人头税,也就是家里有几口人就缴纳几份税,孩子从出生到能独立劳动少说也要十几年的时间,这段时间不能给家庭带来收益,而家庭要承担他的赋税压力,同时中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又极为脆弱,如果赶上天灾人祸衙门胥吏们吃拿卡要,那一家人可能会瞬间破产。

在这种绝望之中民众为了不至于被“冚家铲”,就只好心一横杀死刚出生的孩子,以免交税。比如《汉书》记载:“武帝征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汉武帝时期为了打匈奴,要求民众从3岁开始就交“出口钱”,也就是未成年税收,16岁就得缴纳算赋,即成人税收,他的钱倒是收上来了,但全国的民众都为他的宏大伟业遭殃,无数婴儿因为养不起刚出生就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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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汉五铢钱

后来汉元帝刘奭上位,新生儿已经少的不能再少,眼瞅汉朝已经要进入老龄化社会,当时的大臣贡禹忧国忧民,走访调查之下发现了老百姓的苦处,于是它多次向皇帝建议,希望能延迟征收出口钱,延后四年改成孩子七岁大的时候才开始收税,年满二十岁才向国家上交算赋,并且算赋的金额也进行相应的减少,这样汉朝新生儿才有了增加的趋势。

不过此后的各朝由于都有好大喜功的统治者,只要这群人想有点什么作为,民间杀婴事件就会瞬间上涨。其中宋朝是一个杀婴的高峰,南方这种现象尤为严重,因为北方有严重的国防危机,赵宋官家又出自北方,如果在这里收税收太狠了,民众一怒之下投敌,可就偷鸡不成蚀把米了。而南方过去是十国的地盘,压榨他们还没有什么外部压力,所以就成了赵家皇帝最喜欢欺负而且欺负得最狠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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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晚清时期的劝阻民众溺婴的书籍插画

对于南方民众来说,孩子生下来还不想交税,那就只能杀婴儿了,为此朝廷赶紧下诏,以有伤教化、败坏风俗的名义严厉打击杀婴。可问题是朝廷是为了多收税,民众是为了少缴税,这是个无法调和的矛盾。所以到头来别看朝廷叫得欢,老百姓该杀还得杀。

比如苏轼就说:“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被贬黄州时,他还亲眼目睹:“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的残酷情景。再比如《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也曾记载:“东南数州之地……男多则杀其男,女多则杀其女,习俗相传,谓之薅子,即其土风。”由此可见,溺杀婴儿已经成为大宋子民的生活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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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章惇画像

这种风俗甚至传染给了富户,比如福建浦城的章家,他们家老爷章俞新生了个儿子,老章觉得一来自己的儿子够多的了,添个幼子除了将来还得多分出去份家产外啥用没有;二来这儿子是自己跟丈母娘私通生下来的,万一被别人知道传出去不好听。于是章俞就找来个木盆,准备装上那个小婴儿后再抛进河里,多亏此时族人把孩子力保下来,章俞也发现这孩子长得骨骼精奇,就硬着头皮收养起来。孩子虽然出身不好但智商很高,一路上金榜题名入朝拜相,这就是北宋名相章惇。

要说宋代形成杀婴风潮的根源,还是在沉重的赋税。在两宋,除了要收夏税和秋税,朝廷还各种巧立名目征收苛捐杂税,其中按人头来收的丁赋甚至是夏税的三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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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蔡襄画像

北宋大臣蔡襄就说:“南方地狭人贫,终年佣作,仅能了得身丁,其间不能输纳者,父子流移,逃避他所,又有甚者,往往生子不举。”广大南方地区地狭人贫,终年辛苦劳作,到头来仅仅能保证饿不死,深圳抖店美工招聘这中间如果不能保证缴纳赋税,就家人只好被迫逃亡,实在逃无可逃只好选择生子不举。再比如南宋赵善燎也记载:“浙民岁输身丁钱绢,民生子即弃之,稍长即杀之。”老百姓的负担如此沉重,连自己都养不活,那只好用杀婴的极端方式来减少家庭负担。

在宋朝南方人不光是赋税重,厚嫁之风还特别严重(详见:在古代,嫁女儿比现在娶媳妇还难?| 循迹晓讲),往往嫁个女儿要倾家荡产,为此在杀婴行为中,杀女婴尤为严重。苏轼被贬到南方做官就提到过,本地的民众养孩子最多只养俩男孩一个女孩,一旦多了就立即杀掉,他们尤其忌讳养女孩,所以民间适龄人口都是男多女少。今天看青少年男女比例失调,多少男青年找不到老婆,其实在宋朝人们不遗余力的杀死和抛弃女婴的环境下,男女比例失调就已经非常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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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以后,厚嫁之风愈演愈烈,这也成为民间溺杀女婴的理由之一,女婴亦被称为“赔钱货”  图为影视剧中的结婚场景

到了元代以后,咱们老祖宗受重男轻女,传宗接代,以及愈加高昂的厚嫁之风影响,溺婴现象不仅有增无减,而且女婴成了溺婴风潮中的主力。

比如清朝就是一个杀婴现象极其严重的朝代,清朝废除人头税实行摊丁入亩,一时间人口迎来暴涨,可人口增加后民众又发现了资源有限养不活这么多张嘴,于是又掀起了大规模杀婴狂潮。此时,因为女孩提供不了劳动力,民间杀婴尤其是杀女婴已经轻车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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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樾(1821年12月25日—1907年2月5日),清末著名学者、文学家、经学家、古文字学家、书法家。现代诗人俞平伯的曾祖父,章太炎、吴昌硕皆出其门下

晚清朴学大师俞樾就在《右台仙馆笔记》里记录了一件当时发生的真实案例。一位从浙江宁波来的朋友跟他说一件发生在当地的事,他说:有一家人,妻子连续两胎都是女婴,这回生产后一看还是个女孩,气急败坏的丈夫,找了一处空地,堆满干柴,然后就把他的女儿放在上面,然后点燃干柴。烈火中的女婴起初还能拼命“呱呱”啼哭,奋力挣扎,没过多久,就被烧成焦炭。等火灭后,那家丈夫还将烧成黑乎乎一团的女婴跟石头绑在一起,沉到旁边江中去。

当时围观的人很多,有人实在忍不住,问他为什么要这么残忍,那个父亲说:他家已经连生两个女儿,都被他溺死了,结果第三个还是个女儿。他听村里有老人说,这恐怕是之前被溺死的女婴阴魂不散,她一而再再而三地投胎到我家,若是用水将其溺死,恐怕下次还会生女儿。不如一不做二不休,用火烧死她,“冀其魂魄知惧,不敢复来也”,就是说让那阴魂知道畏惧,以后就不敢再来他家投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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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曾国藩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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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马戛尔尼使团使华观感》内容截图 乔治·马夏尔尼,约翰·巴罗/著;何高济 何毓宁/译

由此可见当时社会风气,甚至在一些稍微不错的家庭,只要生了女儿,大多数也是“留一二,余者皆溺”。比如说江西萍乡的江家,几代以来都有洗女的习俗,就是头一胎女孩生下来要杀死,不然会对家族不利,到第六代江沛霖这里生了个大女儿,老江舍不得杀死亲骨肉,就把她扔在门外想让她自生自灭,不料小家伙生命力特别顽强,和寒风对抗了一宿竟然还活着,面对这样的生命奇迹江沛霖决定,今天说什么也得让孩子活下来,就这样孩子长大成人,并嫁给同乡的曾家,后来生了个孩子名叫曾国藩。估计慈禧太后知道这件事得让江沛霖配享太庙,要不是因为他当初心善,大清早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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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1894年,莫理循在中国西南游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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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清代劝人们不要溺婴的《帮溺绝嗣图》

当然了,这种大规模溺婴风俗也被洋人记录在案,比如晚清来华的记者莫理循就在日记中记载:“溺婴却只针对女婴,要是儿子,则允许他活下来以延续香火。 我遇见过一个受雇于教会的中国母亲,她在日常交谈中告诉传教士,在灾年,她前后溺死过三个刚生下几天的女婴。生下第四个时,她丈夫发现又是女孩,盛怒之下,抓住婴儿的腿摔到墙上,把孩子摔死了。 所谓死孩子,有的常常还活着,被扔到坟地里。早晨,还能见到他们被野狗撕咬着。”可以说莫理循文字中记载的不过是晚清社会的日常,而在当时,能存活下来的女婴是极少数,更多的女婴都是像莫理循记载的那样一落生就被扔到坟地里,任野狗撕咬,好点的会被遗弃到婴儿塔,人气自生自灭,而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女婴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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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晚清时期的婴儿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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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有地方政府或民间乡绅,传教士等筹办育婴堂等慈善场所抚育弃婴,但杀婴弃婴现象依然广泛存在 图为民国时期北京一所育婴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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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电影《盲山》剧照,被溺死在水中的女婴

按理说咱们老祖宗最讲究仁爱,最有尊老爱幼的传统,不过在极端贫困和极端饥饿的现实面前,即便有所谓伦理,即便重拳打击溺婴杀婴风俗,对于底层的贫苦百姓而言也只能一杀了之。而杀婴这种民间风俗,究其根本还是“苛政”的衍生物,赋税如此沉重,成人都养不活,谁还管得了婴儿死活。因此,只要“苛政”存在一天,无论朝廷怎样补救,怎样重拳打击,“溺婴,杀婴”的风俗也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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